產(chǎn)品詳情
鄭州友聯(lián)石英砂標準適用于生活飲用水過濾用石英砂濾料(或以含硅物質(zhì)為主的天然砂)及礫石承托料(用于濾池中承托濾料的礫石)。用于工業(yè)用水過濾的石英砂濾料和礫石承托料可參照執(zhí)行。
二、石英砂濾料的技術要求
1石英砂濾料的破碎率和磨損率之和不應大干1.5%(百分率按質(zhì)量計,下同)。
2石英砂濾料的密度不應小于2.55g/cm3。使用中對密度有特殊要求者除外。
3石英砂濾料應不含可見泥土、云母和有機雜質(zhì),濾料的水浸出液應不含有毒物質(zhì),含泥量不應大于1%。密度小于2g/cm3的輕物質(zhì)的含量不應大于0.2%。
4石英砂濾料的灼燒減量不應大于0.7%。
5石英砂濾料的鹽酸可溶率不應大于3.5%。
6石英砂
濾料的粒徑: (1)單層或雙層濾料濾池的石英砂濾料粒徑范圍,一般為0.5~1.2mm。三層濾料濾池的石英砂濾料粒徑范圍,一般為0.5~0.8mm。
(2)在各種粒徑范圍的石英砂濾料中,小于指定下限粒徑的不應大于3%,大于指定上限粒徑的不應大于2%。
(3)石英砂濾料的有效粒徑和不均勻系數(shù),由使用單位確定。
7礫石承托料的技術要求
(1)礫石承托料中的大部分顆粒宜接近球形或等邊體。
(2)礫石承托料的密度不應小于2.5g/cm3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