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(chǎn)品詳情
主要涉及
1、銘牌標記變更,
2、闡明藍光危害要求,
3、降低SELV電路線徑要求,
4、不允許通過內(nèi)裝式控制裝置接地。
自本通知發(fā)布之日起至2017年01月01日,申請人可自愿選擇新版或舊版標準進行認證,如選擇舊版,應在2017年01月01日前完成相關的認證流程。2017年01月01日起,中國質(zhì)量認證中心將采用新版標準實施認證并出具新版標準認證證書,不再頒發(fā)舊版標準認證證書。
對于已按舊版標準獲證的產(chǎn)品,舊版標準認證證書持有人應于本通知發(fā)布之日起,標準實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蹤檢查結(jié)束前,向我中心提交轉(zhuǎn)換新版標準認證證書的申請;所有舊版標準認證證書轉(zhuǎn)換工作最遲于2017年12月31日完成,逾期未完成,我中心將暫停舊版標準認證證書。2018年3月31日后仍未完成轉(zhuǎn)換的認證證書,我中心將撤銷舊版標準認證證書。
對于2017年01月01日前已經(jīng)出廠、投放市場并且不再生產(chǎn)的獲證產(chǎn)品,無需進行證書轉(zhuǎn)換。
與舊版標準相比,新版標準在作了多處修訂,其中重要的一項增加了對藍光危害的要求,例如:
對帶有整體式LED或LED模塊的燈具應根據(jù)IEC/TR 62778進行藍光危害評估。
對于兒童用可移式燈具和小夜燈,在200mm距離處測得的藍光危害等級不得超過RG1。
對于可移式燈具和手提燈,如果在200mm距離處測得的藍光危害等級超過RG1,則需要在燈具外部醒目位置標注“不要盯著光源看”的符號,如下圖所示。
藍光危害
對于固定式燈具,如果在200mm距離處測得的藍光危害等級超過RG1,則需要通過試驗確定燈具剛好處在RG1時的臨界距離。
藍光危害,最近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熱點問題。根據(jù)標準IEC 62471,藍光危害主要是指300nm-700nm之間的光輻射所引起的光化學反應,從而導致視網(wǎng)膜損傷的危害。由于LED產(chǎn)品中藍光成分較為豐富,而且裸露的LED光源亮度往往很高,因此LED燈具可能存在藍光危害的風險隱患。
藍光危害評價指標
由于關系到人體健康問題,國內(nèi)外各大標準化組織對藍光問題進行了大量的研究,在標準IEC 62471-2006、IECTR62778中詳細介紹了藍光危害的評價方法,并對藍光危害的等級進行了劃分。一般,用于藍光危害評價的參數(shù)主要包括視網(wǎng)膜藍光危害加權(quán)輻亮度,藍光危害效率來表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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